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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文件

 

川驻京建管〔2022〕2号



 
关于加强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川(央企驻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建发〔2022〕78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建安委发〔2022〕2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防范夏季(汛期)极端天气给施工生产带来的安全隐患,确保我省进京建筑施工企业夏季施工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树牢安全稳定意识

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确保行业安全稳定为首要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成立以在京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夏季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应急值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结合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实际情况,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设立安全警示牌(标语),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暴雨、高温、大风等恶劣天气引发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引发灾害的多发性、危害性,主动适应夏季汛期施工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时修订完善汛期安全施工预案,健全防汛工作机制,储备防汛应急物资,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全方位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深基坑、高堆土以及暗挖和涉河等工程重要部位进行排查,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临边防护及人员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设施区域的安全管理,通过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复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有效防范触电、坍塌和坠落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各企业要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措施,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升施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加大对临电设施、大功率电器设备、动火动焊作业等重点环节和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切实筑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护网。妥善存放和保管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规范用电设备,严禁私接乱接电线和高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坚决防范因电线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载和用电设备故障等引发火灾事故。

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实行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扫码、测温、登记、查验核酸检测和北京健康宝、行程卡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健康宝异常等存在疫情传播风险人员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形势,根据官方发布的病例活动轨迹和风险点位,及时、全面做好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督促施工现场人员严格落实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等要求,切实筑牢施工现场疫情防控防线。

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企业要做好高温作业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或调整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改善劳动环境,降低劳动强度,配备防暑饮品和必需药品,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人员中暑和安全生产事故。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尤其是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安全,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空气流通,定期进行消毒灭菌,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北京分中心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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