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央企驻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要求,我处将于12月12日起,对2022年11月1日前完成进京备案并取得《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的四川建筑施工企业开展2022年企业市场行为记录工作。记录企业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在京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失信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截止到评价结果公布之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需提供资料
(一)基础资料:
1.在京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
2.《四川建筑施工企业在京基本信息表》(附件3)原件;
3.企业在京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注:本年度内,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已到企业实地核查办公场所和备案信息的企业,核查情况将直接记入市场行为记录中,企业无需提供在京办公场所相关资料。
4.企业成立党、工组织批复文件复印件及2022年党、工工作开展记录资料(未成立党、工组织的企业无需提供);
5.企业在京获奖证明文件(附件4);
6.《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确保首都行业稳定承诺书》(附件5)原件;
7.《2022年市场行为记录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附件6)原件。
(二)业绩资料
1.《企业在京施工项目统计表》(附件7)原件;
2.企业在京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及应急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资料;
3.企业在京施工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资料(企业自行提供一个项目的实名制管理资料备查)。
注:无业绩企业(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在北京地区无新承接工程项目且无以前年度未完结工程项目结转到记录期间的企业)只需提供“企业在京无业绩情况说明”(附件8),无需提供上述“业绩资料”。
二、记录方式
请各企业按照《2022年市场行为记录企业名单及时间安排表》(附件9),通过邮寄记录资料或携带相关资料到四川驻京建管处参加本年度市场行为记录工作。
(一)企业通过邮寄记录资料参加本年度市场行为记录工作的,邮寄资料应于《2022年市场行为记录企业名单及时间安排表》安排的日期前送达。
(二)企业需到现场提供记录资料或对资料进行说明的,如企业在京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被委托提交资料的人员需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0)原件参加本年度市场行为记录工作。
三、相关工作说明
(一)《2022年四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记录细则》(附件1)中记录事项未要求提供资料的,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将根据记录期间企业落实日常行业管理工作情况、北京市住建委日常检查记录扣分情况及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的失信惩戒情况直接记录相应分值。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参加2022年四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记录的,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将按照记录标准扣减相应分值。
(三)现场参加市场行为记录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鼎观大厦609室;业务联系电话:010-63342793、63341089;邮寄资料收件人:企管科。)
附件:
1.2022年四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记录细则
2.在京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四川建筑施工企业在京基本信息表
4.劳务分包企业获奖项目参建证明样表
5.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确保首都行业稳定承诺书
6.2022年市场行为记录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7.企业在京施工项目统计表
8.企业在京无业绩情况说明(模板)
9.2022年记录企业名单及时间安排表
10.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下载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北京分中心
202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