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央企驻川)进京、津、冀、黑、吉、辽、晋建筑施工企业:
为全面掌握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地区的生产经营状况,深化行业服务,请各企业报送2023年1-3月份生产经营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进入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地区的四川建筑施工企业。
二、数据填报范围
企业在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地区,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新签项目合同和2023年之前未完工程结转到2023年的。
三、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
请各企业于4月21日前统计填报《2023年1-3月份四川建筑企业在京、津、冀、黑、吉、辽、晋地区生产经营情况统计报表》(见附件),并将excel电子版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企管科邮箱:scjg_qgk@126.com(邮件名称格式:企业名称+生产经营报表)。
四、注意事项
1.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无新签项目合同且无未完工程结转到2023年的,应按要求“零”填报。
2.北京、天津地区的项目属地需具体到区,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地区的项目属地需具体到市(州)。
3.各企业务必准确填报相关数据,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按时报送,未按要求报送的企业将计入2023年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记录中。
附件:2023年1-3月份四川建筑企业在京、津、冀、黑、吉、辽、晋地区生产经营情况统计报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北京分中心
202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