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央企驻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建发〔2024〕160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24〕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防范夏季(汛期)极端天气给施工生产带来的安全隐患,确保我省进京建筑施工企业夏季施工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
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认真贯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底线,严格落实“在岗、在职、在责”工作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紧迫感扎实抓好夏季施工安全管理。各企业要扎实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科普防灾减灾救灾避险知识,设立安全警示牌(标语),不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时防范各类灾害风险,严防暴雨、高温、大风等恶劣天气引发安全事故。
二、全力抓好防汛备汛工作
各企业要结合夏季汛期施工特点及项目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防汛责任人,细化分解应急预案工作任务,明确关键环节、操作流程和具体措施,储备防汛应急物资,为安全度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大对施工现场及周边摸排力度,重点排查起重机械、高支模、隐蔽密闭场所、深基坑、高堆土以及暗挖、涉河等工程重要部位,分析研判施工现场各类风险隐患,科学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及时堵塞安全漏洞。同时,要实时关注天气变化,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降雨天气预报,提前部署防汛工作,刚性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和“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切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触电、坍塌、坠落等安全生产事故。
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
各企业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和消防救援应急演练,提升施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经常性开展防火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临电设施、大功率电器设备、动火动焊作业等重点环节和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管理、检查力度,严防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动火动焊作业、临电私拉乱接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全力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夏季高温酷暑,给建筑施工作业带来极大“烤”验,各企业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在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施工进度。根据气温变化和施工作业特点合理组织项目施工,适时采取“做两头歇中间”错峰施工、增加休息时间或减轻劳动强度等措施,避免高温时段露天作业,加强高温作业防护,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施工作业人员中暑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要加大对施工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配备充足的防暑降温药品、清凉饮品,做好夏季防暑降温、防蚊虫、防污染等预防保障,切实消除夏季高温天气带来的施工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北京分中心
202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