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央企驻川)进冀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省外进冀建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情况的通报》(冀建建市函〔2024〕219号)转发给你们,请涉及的川籍在冀备案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通报要求,于2024年12月8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河北省住建厅联系邮箱。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未报送整改情况的企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不良行为记录。
此通知
附件:1.关于2024年度省外进冀建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情况的通报
2.登记信息存在问题企业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北京分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