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函〔2022〕21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水务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人防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根据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表,我部组织制定了《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
附件: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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