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
为了加快提高我省在外施工企业职工队伍的素质,减少其企业职工执业培训的成本的开支。经研究,同意省建设厅驻外建管处组织和协调其所在地的四川施工企业职工的执业培训,通知内容具体如下:
一、省建设厅驻外建管处在企业职工培训工作中,仍应认真贯彻执行省建设厅加强建设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即川建厅人教发[2001]0471号)。
二、在外施工企业职工的岗位培训,项目经理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省建设厅驻外建管处统一组织协调。岗位培训由驻外建管处负责组织培训。项目经理培训,及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可由建设部认定其资格的当地培训点进行。也可由于省建设厅驻外建管处联合我省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或我省具有资格的项目经理培训点,自行组织培训。
三、在外施工企业职工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由于省建设厅驻外建管处登记造册后,凭培训合格证书统一回川办理相关个人资职证书或上岗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