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发[2009]65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四川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建设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建设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