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川建发[2011]3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为建立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引导、规范、监督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我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严格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严格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