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3〕38号),推动全省新建民用建筑执行《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经研究决定在各市(州)陆续开展《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宣贯暨绿色建筑技术应用培训,6月31日前完成全省规划、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监、咨询等单位技术人员以及管理部门同志的专题培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培训内容
1、国家和省绿色建筑政策解读;
2、《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解读;
3、《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送审稿);
4、《四川省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四川省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第一批)要点介绍;
5、绿色建筑方案设计和评价方法;
6、绿色建筑应用软件;
7、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技术要点。
二、组织实施
此次宣贯培训工作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参加入员
各市(州)、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色建筑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全省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监以及咨询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具体事项
1、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负责落实此次宣贯培训所需师资、教材等,并就宣贯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做好与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
2、各市(州)、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宣贯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所属各单位人员参加培训;
3、此次宣贯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相关费用从各市(州)建筑节能宣传培训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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