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30日
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破除影响个人就业生活的不合理限制、破除阻碍市场主体发展的显性和隐形壁垒“两大目标”,突出“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三项重点”,进一步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积极助力抓“六稳”促“六保”,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三项重点改革”
(一)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9月底前完成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统一设定依据、法定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等要素。优化再造业务流程,推出200项全省统一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开展系统对接攻坚,3月底前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直各部门(单位)自建业务系统全部实现接口方式对接,12月底前与国家垂管系统“能接尽接”,实现“单点登录”和“数据回传”。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统一业务标准、办理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加强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汇聚、管理和应用,推进全省政府机关签发的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等电子化,10月底前凡已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的电子证照,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体证照,12月底前推出200项“一证(照)通办”事项。
(二)持续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川渝通办”,聚焦企业群众需求,10月底前实现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异地可办,推动更多电子证照跨地区共享应用。建立健全两地“12345”热线互转机制,12月底前实现“一号响应”。积极推进两地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推进公交、社保、医保、文化等领域“一卡通”,全面启动户口迁移迁入地“一站式”办理,12月底前实现川渝两地远程异地评标。持续优化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推进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探索在企业登记、招商引资等领域制定统一协同的市场准入规则。在投资贸易、生态环境、客货运输、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等领域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规范统一监管标准。加强区域信用建设合作,联合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协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完善知识产权跨区域和远程维权服务机制。
(三)创新开展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研究制定绵阳科技城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梳理需要国家层面支持的改革政策事项清单,争取综合授权。推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确定一批试点单位和试点项目,进一步破除对科研人员的束缚,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创新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揭榜制”试点。积极推进“减负行动2.0”,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建立健全科研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约束机制。
二、加快推进简政放权
(四)持续规范审批服务。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下放或委托成都及七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促进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发挥引领作用。编制公布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1月底前,完成梳理我省自行设定以及由国家部委设定在我省实施的各类审批事项和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清理借疫情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事项及环节,整合和取消重复审批,统一有冲突的审批条件,严防变相审批和乱设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优化工作流程。
(五)优化投资和工程项目审批。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现投资项目“全程网办”。简化项目报建手续,以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为目标,对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在成都市等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务服务网(大厅)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审批部门同步评估、同步审批。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条件和流程,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精简规范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等的互联互通,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审批压减至50个工作日、18个环节以内。
(六)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推动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信息共享集成,10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信息互联互通,12月底前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存量房买卖电子完税证明全程网上办理。开展企业不动产(土地、存量房)转移涉及税收缴纳(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与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一件事”改革,12月底前实现“一窗办、一日办、一网办”。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推行以“原件核验”方式进行网上办理。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企业信息共享,实现同步过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低风险产业项目探索实施“一站式”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实现“验登联动”。
(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基础上,拓展“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智能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免费刻章、免费寄递等举措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零成本”。推动企业注销登记全程在线办理,推出“套餐式”注销事项清单,12月底前实现营业执照与有关许可证同步注销。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制定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规则,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降低破产企业处置成本。在全省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在四川自贸试验区天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逐步在四川自贸试验区推开,实现“一证准营”。在四川自贸试验区及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统筹推进“一照多址”改革试点。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八)构建新型监管模式。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按照不同风险级别开展差异化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提升重点监管能力水平,制定四川省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对疫苗、药品、食品等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业、领域,研究制定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标准和流程,规范执法标准和行为。全面推行信用监管,12月底前建成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逐步实现各行业信用数据汇聚共享。在教育、科技、住建、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出台信用评价办法,加强信用数据应用,健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数据汇集,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强化风险跟踪预警、分析研判、评估处置。
(九)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出台新产业新行业统一的认定和分类标准,研究制定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办法。针对金融科技、网约车、在线诊疗、在线旅游等领域性质和特点,探索开展“沙盒监管”,制定约谈、整改、处罚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成都市包容审慎监管经验做法。出台跨境电商综试区企业应税所得率申报细则,创新工作方式,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鼓励企业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标准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价,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持续提升。
(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工程建设、市场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废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或条款,纠正采取变相、隐形手段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的错误做法。加强审管衔接,理顺行政审批局、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三者“审批、监管、执法”关系,建立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监管体系。落实四川省2021年度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进一步整合、取消现场检查事项。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违法行为危害性和具体情节实施定档分阶裁量。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力争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80%。
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十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政务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要求,全面推行“四川天府健康通”,实行一人一码、一码通行、实名认证,并为老年人、儿童等群体提供“离线码”“无码通道”等便捷服务。将前一阶段疫情防控中形成的“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帮办代办”“网络视频会审”等经验做法制度化。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对法律法规规定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采取预约排队、网上预审、邮寄送达等方式,缩短现场办理时间,加强自助办事终端应用,实现“不见面”审批。
(十二)加快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梳理公布“省内通办”清单,不断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开展政务服务流程再造“百日冲刺”行动,规范“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事项的业务规则和操作规程,推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均可异地受理不同层级行使的事项。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在国家“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聚焦我省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就业、婚姻、生育、子女入学、社保、养老等高频办事需求,主动对接有关省(市),梳理公布外出务工人员“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并推动落地。
(十三)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残疾人、教育救助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大力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减少群众重复办卡和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推进教育服务便利化改革,梳理个人从托儿所到大学所涉服务事项,推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推进并联审批,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办”。
(十四)优化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机制。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升级“好差评”系统,强化数据汇聚,推行“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加强“好差评”宣传推广,提升主动评价率,加大差评整改力度,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加快清理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0月底前有序归并至12345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建立热线服务能力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评估。全面清理规范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公布的业务咨询电话,加强运维保障,建立与12345热线互通互转机制。
五、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十五)精准落实国家政策。实施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规模性纾困政策迅速落地。加强省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统一发布涉企政策,实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一网可查。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精准推送税费优惠等政策信息,实时跟踪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涉企收费等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在2021年度税收执法监督中重点对政策落实不及时、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等问题开展检查。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11月底前完成对滞后于“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推动修改完善。
(十六)助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清理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限制,调整完善准入标准、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政策。建立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等措施,简化就业手续。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进“一点存档、多点服务”,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相关政策。建立市场化服务平台,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开展灵活用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动职称信息化建设,12月底前实现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在线查询、核验及电子证书打印。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简化外籍高端人才引进手续,并为其提供出入境、停居留和永久居留申请便利。
(十七)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持续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不合理附加费用,深入开展“信易贷”“银税合作”“银商合作”等,实施“金融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咨询服务,创新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续贷、首贷投放力度。推广电子保函、电子担保和电子保证保险,加大“政采贷”信用融资工作力度,扩大“投标贷”等金融服务范围。出台四川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对全省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十八)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和平台目录化管理,推进目录内平台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对接,实现目录内事项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不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省内兼容互认“一证通用”,实施在线投标和“不见面开标”,制定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规则,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强化交易监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协同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持续推进“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活动。
(十九)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强化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支撑平台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侵权线索判断鉴定机制。深入实施商标地标品牌经济、上市公司知识产权培育等专项行动,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二十)提升外资外贸便利化水平。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外资企业一次登录、一次认证、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办理企业注册、预约开户、外汇登记等高频事项。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推动“提前申报”常态化运行,推广“两步申报”模式,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要求,对我国已加入并能够承认相关检测、检查、认证结果的国际多边、双边合格评定互认体系,督促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对出口转内销企业和产品相关检测、检查、认证结果予以承认或接受。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完善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便利化管理措施,鼓励引导跨境电商企业积极利用海外仓,拓宽国际营销渠道。建立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诉讼、仲裁、调解多元化解决机制,提升涉外商事案件公证、调解、仲裁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建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六、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例会制度,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的牵头推进、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推进各地各部门(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改革机制,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二十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全省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和省直部门牵头任务“两本台账”,细化考评指标,实时监测、汇总掌握各地各部门(单位)年度任务推进情况,实行“两书一函”制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推动责任落实。对标国家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指标,梳理短板弱项,逐一整改提升。持续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定期开展评价工作。坚持用数据说话,根据两项评估指标亮成绩单、晒排名表,排名靠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向省政府作整改汇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追责问责。
(二十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主动发布和解读改革政策,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营商环境指标优化等专题培训,开展全省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示范政务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加强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各行业各领域先进做法和有效经验,促进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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