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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川建建函〔2026〕693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现将第二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典型违法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某公司在参与某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投标中,与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沟通招标投标资料相关内容,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规定,2026年4月,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罚款422.89万元;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罚款17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8.79万元。

案例二:中标人违法分包

某公司在某区旧城庭院支管连接改造及智慧化水务平台建设项目施工中,其分包内容和结算清单价款中包含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存在违法分包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2026年2月,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该公司改正,并罚款5.25万元。

案例三: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某公司在参与某县第六(慈济)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业绩,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2025年5月,该县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罚款2.35万元和0.12万元,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案例四: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某公司作为某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基地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作为加分项,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2026年1月,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罚款1.6万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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