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建筑劳务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线施工队长管理模块的通知》(京建发〔2022〕433号)文件规定,制定以下工作流程:
一、适用范围
承接劳务分包项目的四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二、工作流程(全程网办、无需审批)
1.施工队长聘用工作流程
企业登录北京市住建委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主账号,点击进入“(395)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简称:395平台)—【现场人员管理】—【施工队长管理】,点击“+添加施工队长”,录入施工队长个人信息,完成聘用后可打印《施工队长聘任证书》,留在项目部备查。
2.施工队长任命工作流程
企业登录北京市住建委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主账号,点击进入395平台—【现场人员管理】—【劳务队长管理】,找到需要任命的施工队长,拉到最右侧,点击【操作】列中的【任命】,选择目标项目下的目标合同,再次点击【操作】列中的【任命】,在弹出的页面上传授权委托书(可下载模板)后保存即可。
三、注意事项
1.当施工队长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如手机号、家庭住址、在京住址等),劳务企业应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完善。
2.施工队长聘任期限结束后将自动解除聘任关系,如未及时办理延期,《施工队长聘任证书》失效。
3.劳务企业决定更换项目施工队长时,应提前与劳务作业发包人沟通协商,在395平台中上传相关协议后再办理施工队长变更手续,对新的施工队长进行任命。
4.劳务企业决定解聘施工队长时,应与施工队长充分沟通协商,在平台中上传相关材料后办理解聘。解聘正在项目任职的施工队长时,应先办理施工队长变更手续。
5.如395平台提示没有施工队长管理权限,请核实企业劳务资质是否已在“外省市来京施工备案系统(282)”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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