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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报送工作流程

为规范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制定以下工作流程。

一、报送范围

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未完成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应按规定完成每月履约信息报送。

二、报送时间

自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次月起至该合同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支付完毕之日止。履约信息报送开放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

三、报送程序

(一)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的收集

劳务分包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完成上月度企业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数据收集,包含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已结算金额、已支付金额、合同价款履约行为确认以及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等数据。

(二)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的报送

劳务分包企业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办事大厅系统,登录“(395)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按规定完成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报送(附:395平台履约信息报送手册)。

四、注意事项

(一)报送信息的修改

劳务分包企业自行修改:对于当月已报送的履约信息发现有误的,可在当月25日前修改后再报送,修改仅限一次。

劳务分包企业申请修改:对于当月已报送的履约信息发现有误,且企业自行修改方式已经不适用的,应在当月25日前将书面说明材料交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企管科。

(二)报送信息预警的处理

劳务分包企业应于次月25日前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将出现预警的项目汇总,编制《合同履约预警项目核实汇总表》,情况复杂的单独附文字说明材料)到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企管科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于出现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的项目,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及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附件:395平台履约信息报送手册

 

 

                                                                                                             二〇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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