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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三条件准入

    昨日,国新办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实施两年来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教育部部长袁贵仁针对教育经费、异地高考以及公考遴选大学校长等教育热点问题作出了解答。

异地高考公布限制条件

    袁贵仁表示,目前,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大概有79.4%是在公办学校就读。“应当说现在初步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袁贵仁强调,2003年出台的文件允许随迁子女在义务学校就读,现在十年过去了,当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开始要考高中、考大学了,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客观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8月30日,国务院转发了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之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这个文件有三点:一是要积极解决。二是要有条件准入,对学生和家长都有相关的限制条件。家长的基本条件是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并且缴了各种保险,尽管不是户籍人口,但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

    学生本人的条件是,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这个群体,这个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要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

    三是要因地制宜。由于各地状况不同,因此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的办法也不同,所以要求各地根据流入地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办法、提出具体条件。

时间表路线图尽快明确

    教育部6日召开座谈会,邀请北京、上海、广东等9个省(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研讨“异地高考”政策。

    会议强调,要尽快明确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好实施方案。一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为方案制订提供可靠依据。二要按“三个根据”要求,即: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根据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准入条件,确定操作办法。三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确保各地实施方案2012年年底前出台。

北京正研究异地高考方案

    北京市教委新闻发言人线联平表示,北京的异地高考方案目前还在研究中,具体推出日期暂时还不能确定。北京异地高考方案将遵照教育部的标准制定,针对有些人认为袁贵仁部长提到的“城市条件”归纳得比较宽泛一说,他认为这主要还是考虑到一个城市对人口的承载力因素。

    针对异地高考的“三个条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相比于没有意见来说,出台意见应该说是进步。但是,总体而言,这一意见还是在现行高考制度框架内寻找解决异地高考的办法,因此很难找到根治的办法,而且也会产生其他问题。

    针对有关“城市条件”中提到的“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这个群体,这个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要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一说,很多人认为这样的条件过于宽泛,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受人为因素影响过多。对此,熊丙奇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异地高考的门槛是非常高的,只有少部分人能够享受到异地高考政策。实施异地高考,必然也会导致本地人口和外地人口的冲突,因此要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推进高考制度的改革。


                                                              (节选自《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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