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制定以下工作流程。
一、报送范围
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未完成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应按规定每月填报履约信息。
二、报送时间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日期在当月25日前的,自合同备案当月起报送;合同备案日期在25日后,自合同备案下月起报送。履约信息报送开放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
三、报送程序
(一)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收集
劳务分包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完成上月度企业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数据收集,包含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已结算金额、已支付金额、合同价款履约行为确认以及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等数据。
(二)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报送
劳务分包企业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依次点击“登录中心(原办事大厅)——企业办事——企业空间(其它工程建设)——进入办理”,进入“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法人登录”界面登录企业主账号,进入“企业空间管理平台”,在“(395)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简称:395平台)完成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报送(附:履约报送操作手册)。
四、注意事项
(一)报送信息修改
对于已报送履约信息发现有误的,可在当月25日前修改后再报送,每月仅有一次修改机会。如企业无法自行修改,应于当月25日前将书面说明材料交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华北区域中心企管科。
(二)报送信息预警处理
劳务分包企业应及时汇总出现预警的项目,编制《合同履约预警项目核实汇总表》(情况复杂的单独附文字说明材料),于次月25日前携以上材料到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华北区域中心企管科核实相关情况。同时,对于出现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的项目,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及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附件:1.履约报送操作手册
2.履约报送常见问题
二〇二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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